厦物联[2018]综字01号
各会员企业:
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工作,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了《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现将《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全文转发给大家,请认真阅读。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可经由所在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