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互联网与产业融合快速发展,促进产业链云端重塑,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催生产业内生新动能。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本行动计划所指“企业上云”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开展基础数据系统上云、操作系统上云、内部各类管理上云和主营业务上云等行为。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实际以及十九大以来经济新形势新目标,踏稳数字经济发展步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建设产业云服务能力为保障,全力推动“企业上云”,提高企业信息系统搭建效率、降低搭建成本,使企业专注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在关键机遇期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企业上云各类软硬件条件完备,企业上云积极性显著提高,企业上云领跑全省并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备较好服务能力及团队的云计算领域服务商,全市上云企业总数达到3000家,培育云平台服务商3-5家、行业云应用平台10个以上、云应用服务商20家,标杆示范企业50家,形成50个典型示范项目案例。
三、重点推进任务
(一)云服务能力建设行动。依托我市现有大数据产业、软件产业基础,建设面向工业企业的智能制造云(云备份、云设计),降低工业企业进入信息化门槛,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率。建设面向软件企业的软件开发云,为我市中小型软件企业提供“一站式”软件开发云服务,提升我市软件企业开发效率和软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设云上资源共享平台、产业园区服务平台、云上培训平台等IaaS、PaaS、SaaS各层次服务平台。围绕未来智慧城市应用开发、电子信息制造、工业设计、工业物流、机器人、模具、装备、产业园线上公共服务等领域培育10个以上行业云应用平台。
(二)工业企业上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以“企业上云”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全面推动云应用软件和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促进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基础、企业管理和业务向云端迁移,开展基于云平台的移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发挥各类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各类工业企业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降低信息系统构建成本、快速提升信息化能力。培育云平台服务商2家,云应用服务商10家,标杆示范企业20家,典型应用示范案例20个。
(三)信息服务企业上云行动。基于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依托有关行业协会落实软件、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增强现实等领域信息服务企业上云。加强云计算相关技术及平台在各类信息服务企业研发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创新完善云端验证测试共享系统,促进科技创新信息联动,全面提升我市信息服务企业的创新效率及质量,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时间差风险,通过云上协同建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常态机制。培育云应用服务商5家,标杆示范企业20家,典型应用示范案例10个。
(四)服务业企业上云行动。推进物流商贸企业渠道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商品营销、仓储管理、集疏运等业务上云;利用云计算技术和资源,推动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向“互联网+”发展,提升消费端服务体验,实现融合协同发展。推动各类其它服务业企业上云,支持品牌建设、产品营销、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质量追溯等业务上云;加强各行业数据资源归集建模分析利用,支撑企业提升产品定位和精准营销能力,拓展市场。培育云应用服务商5家。标杆企业10家,典型应用示范案例10个。
(五)小微企业上云行动。以小微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现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基础,以政策、融资、培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为主要内容,持续优化建设我市小微企业服务云及各类服务平台,提升市级服务云作为核心枢纽的稳定性、兼容性,以综合窗口平台和优势产业窗口平台等平台为抓手建设小微企业综合云服务体系,采用“云+小微企业服务”模式,通过云服务的持续优化普及,建立起一整套服务范围广泛、服务方式灵活、服务质量优良、服务机制匹配的小微企业云服务模式。培育云平台服务商1家,典型应用示范案例10个。
(六)“企业上云”宣传培训行动。各区、各部门做好“企业上云”的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围绕具体目标有重点的开展上云示范企业一对一培训,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氛围营造及上云知识普及,鼓励各区与云服务商合作组织企业培训,持续提高企业对上云的认识。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由市经信局牵头,各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企业上云”工作的指导,落实全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区、火炬管委会明确负责“企业上云”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等及时报市经信局备案。
(二)加强政策保障。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连续三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各类云平台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并对企业上云服务费用进行补助。
“企业上云”相关名词解释
1、什么是云
本文中的云是特指一种能够在网络上便捷地按需使用资源(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应用软件、服务及网络等),且高度可扩展、灵活易管理的业务模式,具有大规模、虚拟化、高可靠及弹性配置等属性。
2、云的分类
(1)按部署模式不同,云可分为公有云、社区云、私有云和混合云。
公有云(public cloud):云基础设施属于提供云服务的经营组织,并向公众或大型企业群体销售。用户通过互联网灵活按需获取资源,中小型企业能借助公有云尽可能降低由于数据中心不断增长带来的投入成本而获益。公有云能够实现最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优化。
社区云(community cloud):云基础设施被一些组织共享,并为一个有共同关注点的社区或大机构服务(例如,任务、安全要求、政策和准则等),社区云的维护通常由这些组织和第三方合作完成,社区可以自己构建或租用云。
私有云(private cloud):云基础设施只对某单一组织开放,可以通过自有或租用方式获得,维护工作可以交给该组织或第三方机构。简言之,私有云是公有云的一种演变,仅架构在私有网络上为某一个组织而非多个组织提供服务。
混合云(hybrid cloud):云基础设施是由两种或以上的云(私有云、社区云、公有云)组成,每种云仍然保持独立实体,但用标准的或专有的技术将它们组合起来,具有数据和应用程序的可移植性。用户可根据自身在计算资源获取、可扩展性、服务效率以及数据安全和控制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将应用程序和数据部署在合适的平台上,并实现统一管理。
(2)按服务模式可分为SaaS、PaaS和IaaS。
云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提供软件服务的模式,客户可以根据需求,向服务商订购应用软件服务,按订购的服务内容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客户不需要对底层云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甚至单独的应用程序进行管理维护。
云平台即服务(Platform as a Service,PaaS),是由供应商将开发和运行平台作为服务提供给用户,提供以应用为中心的中间件、以及软件开发、测试和运行环境的整套解决方案。
云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客户可以获得处理器、存储、网络以及其他基础计算资源,能够部署和运行任意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程序、虚拟化技术提供的服务等。客户不需管理维护云基础设施,但是可以管理操作系统、存储、部署好的程序或者是有限的网络模块(例如防火墙模块)。
3、云平台服务商
云平台服务商是集云系统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的服务商,以在线服务的方式,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基础IT架构,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并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
4、云应用服务商
云应用服务商是云平台服务商的生态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及其他云服务商,帮助各类企业具体实施上云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