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物联网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物联网云平台、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物联网应用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对在闽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级别及专业
物联网工程专业主要包括:
(一)物联网云平台:物联网云平台架构规划设计、安装部署、维护管理、升级云平台、云平台故障分析处理、云平台集成、自动化部署实施、技术支持以及物联网云平台应用相关知识普及等技术岗位。
(二)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物联网各类型智能传感器、嵌入式产品开发、产品测试与设计、项目实施、安装、调试与技术运维、物联网通讯、智能终端(硬件)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应用开发相关知识普及等技术岗位。
(三)物联网应用:物联网智能应用行业(涵盖智能制造、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应用架构设计、产品开发测试、方案设计、项目工程实施、安装、调试、集成应用运维以及物联网智能化应用相关知识普及等技术岗位。
三、申报要求
采用资格初审、现场收件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统一送件,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物联网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申报表格(附件2、3、4、5)可登录“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官网xmwlw.com.cn和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贴上封面(附件6)后统一报送。
(三)资格初审 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表格电子版(附件2、3、4、5)发送至邮箱1742933544@qq.com,初审通过后按现场受理时间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现场受理
1、收件时间:2022年5月6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限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2、收件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617室。
3、联系人:甘丽艳,0592-5713229。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即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不仅限于业绩成果、奖项荣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代表作文章、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和“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四)附件5《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可不提交,但评审表里的年度考核表要分年度并体现考核等级(注:即使近5年在同一家单位也必须分年度提供)
厦门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