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信息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意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经济领域信息化的重点。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综合集成为特征的智慧企业是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为推进全省智慧企业建设,夯实经济升级版基础,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物联网深化应用
通过布局传感、识别、定位、通讯等物联网技术,实现产品实时感知、智能联网、智能处理、质量追溯等功能,加快产品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通过应用嵌入式终端、移动智能终端、智能控制等物联网系统,构建智能供应链、可视供应链,建立具有自我管理、自我运行、自我学习能力的信息物理系统平台,实现人与人、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机器与物料、物料与产品以及各类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生产全流程实时管控,实现生产智能化升级;通过物联网技术普遍应用,加快企业横向资源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供需无缝链接,促进企业生产由固定式流程向个性化定制转变,实现企业管理智能化升级。
二、大力推广云服务模式
促进企业开展信息系统规划,全面梳理整合在用系统,分步实施建成完整的信息平台,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私有云,并与相关云服务平台平滑对接;促进具有产业链统筹能力的大企业建设基于产业链服务的云平台,集聚上下游中小企业产品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销售服务等软件应用,为中小企业数据提供安全的网络容灾备份,推动数据存储等信息资源共享;支持建立第三方云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购买相应部分模块和服务,实现网络资源的集约化应用。
三、鼓励大数据应用
鼓励企业开展各类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开展结构数据、非结构数据以及半结构数据的采集存储,重视信息资源挖掘和信息资产积累。结合企业实际,探索生产要素、消费要素的关系,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对大量、繁杂、多变的数据进行挖掘和系统分析处理,逐步实现循数管理。鼓励企业大数据管理由内部向外部延伸,支持传统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全产业链、关联企业以及用户行为采集和分析,建立产品及服务信息反馈系统,借助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获取市场真实需求信息。不断释放数据价值,创建可视化、多维度的数据模型,促进企业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实现生产经营过程可确定、可优化、可定制,生产效率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四、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
促进企业自觉建立针对移动设备的设施和网站,企业产品、生产线、企业管理等不断适应移动互联的需求,不断增加产品及企业承载的信息量。应用移动互联网的新模式,实现移动办公、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智能物流,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加快生产制造企业与移动互联网企业合作,推送更多贴近用户的有效服务,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市场规则,打造可持续的安全可信的第三方软件应用平台(APP)。探索实施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筹、众智、众包、众需模式,加强与用户的互动能力,吸纳用户参与产品创新,促进企业快速改进产品,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五、大力拓展智慧创新体系
智慧创新是智慧企业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引导企业做好信息化顶层设计,全面规划信息化路径,实现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制造、营销、管理及服务等各方面的梯度应用、综合集成和交互推进。引导企业深化内在创新,建立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全员的创新智慧。引导企业加快互联网化进程,构建与各类社交网络、智能通信终端等互联互通的多维网络体系,实现全面透彻感知、泛在互联、智能融合的信息技术应用。引导企业开放和延伸创新空间,创建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市场要素有效共享。
六、全力推动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
贯彻工信部《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指南》,组织、引导和指导企业开展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使CIO制度建设不仅成为“一把手”支持的工程,还要成为“一把手”迫切需要的工程。推动CIO职业化,指导企业设置首席信息官职位,承担企业信息化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的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和各项业务的融合,协助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经营模式,提升企业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核心竞争力。鼓励大型企业设置首席信息官参与领导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机构,对企业信息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咨询。引导企业对首席信息官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创造组织机构、岗位职务、人员编制、资金保障等各种必要条件推动CIO制度落实。将首席信息官建设情况作为遴选示范企业的重要标准。推动成立行业CIO协会或联盟,大力培育CIO专业服务机构,开展CIO建设辅导,宣贯企业信息化政策,引入先进CIO管理经验。
七、建立服务支撑体系
引导企业设立信息化部门,鼓励信息化服务能力和经验成熟的企业剥离成立独立的信息化服务实体机构。支持和鼓励软件企业跨行业对接,加大企业信息化领域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降低应用推广成本。支持福州、厦门软件园等省内优势特色产业园区设立在地服务机构,提供高效便捷技术支撑服务。鼓励传统企业与软件企业合作,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引入和培育融合型人才。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智慧企业课题攻关,以智力入股、技术入股、服务入股的形式,建立可持续的技术支撑模式。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物联网、信息消费、两化融合、软件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引导传统服务平台向云服务方向优化,向高端智能化提升,逐步形成行业云、区域云、园区云,降低智慧企业建设成本。组织优秀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与传统企业交流,提升企业信息化内生动力,务实促进服务项目对接落地。制定智慧企业评价体系以及内外部系统互联互通的标准规范。开展多层次智慧企业试点示范,分地区、分行业、分门类培育标杆企业,促进经验交流。鼓励设区市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智慧企业集中示范区。
各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并梳理本区域企业状况,引导企业加快智慧企业建设进程。要加大宣传培训,提升企业认知度,帮助企业树立信息化理念、互联网思维,使智慧化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掀起智慧企业建设热潮。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