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在各级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和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圆满完成。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根据今年初全省经信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报送工作,请你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覆盖范围及管理:《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本)》(可登陆福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确定的七大领域,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以及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拟于“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点项目计划将实行滚动跟踪管理。
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将是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对象。我委将从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中遴选一批项目,推荐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扶持。
三、请于3月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报送我委产业处(格式内容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oulc@fjetc.gov.cn。
联系人:邹履传,电话:0591-87812663。
附件:1.2015年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表(在建项目).xls
2.2015年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表(“十三五”拟建项目).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