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厦门市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拟组织实施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并向全国各地梳理筛选能够有力支撑互联网与制造业、农业、金融、民生、交通、能源等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主要指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行业提供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面向本行业或本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为行业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效支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二、优先支持我委前期在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云计算工程、下一代互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创新发展等工作中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实施的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项目;优先支持为某一行业或跨部门、跨区域提供互联网公共服务的项目。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并已具备一定的市场服务规模。
各会员企业要认真对照上述三点要求,符合条件的抓紧申报,争取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照文件精神,凡未被纳入国家发改委储备库的项目,国家发改委将不予考虑支持。
请拟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企业于4月20日下午5:30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和汇总表,以及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附送光盘)报送协会行业研究部,以便我会按时上报厦门市发改委。
联系人及电话:陈佳怿 15605921350
陈丽红 13110936005
附件: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907号)》.doc
附件2:“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pdf
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