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服务外包统计数据的通知
厦物联【2016】综字62号
各会员企业:
接市商务局通知,根据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结合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和市级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支持会员企业发展壮大,请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前注册并完成当年度的数据填报后,方可申请下一年度的各项奖励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扶持政策:按服务外包业务额一定比例的业务奖励、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助、建立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的投资补助、办公用房租金补助、人才补贴等,另外经营跨境交付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还可享受增值税零税率和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
二、服务外包定义:服务外包是指机构将原本由内部完成的非核心业务剥离出来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并能借助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交付的经济活动。
请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于12月31日前登录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网址:http://www.fwwb.gov.cn/login.html)注册并填报数据,以便享受明年资金申报政策。如有疑问,也可加入服务外包企业QQ群165149299进行咨询。
附件1: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2016年12月21日